第153章 叶惊霜三日不能拔刀 (第2/2页)
。
第四次摆棋时,叶惊霜换了颜色。
黑棋不再代表门,改代表人。
陈四不知道。
他仍下意识用白棋摆北门、礼乐楼和伤帐,证明前三次已经把白棋与“自己人”关联,而不是单纯照规则。
三枚白棋。
北门验牌者。
礼乐楼未摆之人。
送红九新位置的人。
至少三名协助者。
不一定彼此认识。
陈四终于开口:“我只拿三只袋。”
第一只袋装修造腰牌和宫弩槽钥匙。
第二只袋装三支靖北旧箭,要求御驾经过高台时发射。
第三只袋在排水索下,内有失马棚通行片、红九帐位和一张写“口不可留”的窄纸。
“谁给袋?”
“第一只在首辅值房外墙砖洞。”
“第二只?”
“礼乐楼弩槽里。”
“第三只?”
“排水索下的草筒。”
他从未见发令者。
三个袋也可能由三拨人分别放。
闻人清没有当场展示现场证物。
先让陈四分别画三只袋的尺寸、封口和污迹。
第一只是灰布方袋,右下角沾红砖粉。首辅值房外墙砖洞确有同色砖粉,洞内却还留两种不同布纤维,说明此前可能放过不止一只袋。
第二只是旧乐谱纸包,封口用浅黄快干胶。礼乐楼弩槽里找到同纸边和胶屑,与靖北旧箭新羽胶形色接近,仍须核是不是同一批胶。
第三只是油纸窄袋,沾有马料棚的黑豆粉和排水索下湿土。被捕时陈四鞋边也有黑豆粉,但任何经过失马棚的人都可能沾上,不能单独证明他取袋。
三处细节与口供基本相合。
仍有一处不合。
陈四说第二只袋装三支箭,袋长三尺二寸。礼乐楼弩槽却只有两尺宽,整箭不可能藏进去。
顾昭宁问:“箭如何放?”
陈四沉默片刻:“杆、头、羽分开。”
“谁装?”
“我。”
“用什么胶?”
“袋里有。”
这才解释箭羽为何是新胶。
陈四不是只拿现成箭射击。他亲自把旧杆、新胶、旧羽与铁头重新装成三支能进入宫弩的箭。
“装箭需要多久?”顾昭宁问。
“熟练的话半个时辰。”
“你做过几次?”
“第一次。”
“第一次装三支,胶线都匀,营色还刮得正好?”
陈四不答。
他可能接受过训练,也可能礼乐楼未摆出的白棋就是装箭人。所谓“只拿三只袋”没有覆盖全部协助。
“郑成呢?”闻人清问。
陈四说,第一只袋里有一张验收条,落款郑成。第三只袋的窄纸没有姓名,只盖半枚蓝色弩务小印。
“你为何信?”
“腰牌能过门,钥匙能开弩,箭能射。”
真东西让命令显得真。
至于命令由谁下,执行人不需要知道。
“你为何要执行?”叶惊霜问。
陈四第一次没有用“记不清”。
他弟弟陈五因盗卖宫弩铜件入狱,原判流放三千里。一个月前,有人将减刑回条塞进陈四住处,承诺春猎事成后改为服役三年。
回条有刑部真纸和真印。
陈四去狱中问过,陈五案卷里确实多了一张“待复核”批注。
“你便射皇帝?”
“我若不做,陈五到不了流放地。”
“谁这样说?”
“纸上没有写。”
“那是你自己判断。”
“以前替他们办事的人,家里都平安。”
“哪些人?”
陈四说不出名字,只见过修造值役中有人接袋后获得调岗、减刑或欠银豁免。
闻人清把陈五案列为单独保护对象和核查任务。陈四受到威胁可能影响量刑,不会把三支弑君箭变成无罪;陈五也不能因兄长口供便自动免除盗卖铜件责任。
职位网不是只靠忠心。
它先让一张真回条进入案卷,再让执行人自己把未写出口的威胁补完整。
陈四否认参与御马第一箭、围栏和纵火。他对三处细节确实多次摆错,也不知道永固麻行、蜡销与三点火源。但他知道红十二“半归案”,知道红九换帐,说明不同线在许房或更高处发生过信息汇合。
问讯结束,闻人清没有给他签“完全交代”。
只写三袋口供、三名未知协助和待核郑成。
叶惊霜起身时,固定板下的手腕已经发热。
白不治在门口问:“动刀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抓棋了吗?”
“前三次。”
“也不行。”
谢红绡把那把木勺递过去:“下次用这个拨。”
叶惊霜接过木勺,试了试重量。
“可以。”
谢红绡后退半步:“你拿勺也像要杀人。”
叶惊霜三日不能拔刀。
宫弩手仍在她面前,把三条从未完整见过的路线,一枚一枚摆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