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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处理结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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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51章 处理结果 (第1/2页)

    赵明的事情处理得很快,也处理得很重。

    第二天,学校的通报批评就贴了出来。

    白纸黑字,盖着政教处和学校的公章,贴在公告栏最显眼的位置。

    通报的内容很简短,但每个字都重得让人挪不开眼:

    【高三七班学生赵明,因向同班同学水杯内投放不明药物,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,经学校研究决定,给予赵明同学开除学籍处分。】

    公告贴出来的那天,围观的学生把公告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。

    有人踮着脚念通报内容,有人倒吸凉气,有人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赵明这个名字,一夜之间从那个不起眼的、总是低着头走路的学习委员,变成了全校人尽皆知的负面典型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派出所那边也立了案。

    赵明年满十八周岁,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
    民警调取了学校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,又对赵明进行了问询。

    赵明对自己投放泻药的事实供认不讳。

    最终,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赵明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被处以十天的行政拘留,并处一千元罚款。

    赵明的前途,算是彻底毁了。

    被学校开除,又留下了拘留记录,别说考大学了,以后连当兵、考公、进国企这些路都基本堵死了。

    一个原本成绩名列前茅、被老师寄予厚望的学生,就因为一念之差,把自己的人生推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轨道。

    陈北玄对此没有一点怜悯。

    不是他冷血,而是他觉得,赵明走到今天这一步,完全是他自己罪有应得。

    往同学水里下药,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来,而且事后还想着“早知道就买毒药”,这样的人,心理早就扭曲了。

    这次是自己有渡劫修为在身,能轻易化解,可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呢?喝了那杯水,说不定要在医院里躺上好几天。

    如果赵明买的不是泻药,而是更歹毒的东西呢?后果不堪设想。

    一个内心藏着这种极端恶念的人,早一天被揪出来,就少一分危害。

    赵明的事情在学校里引起的风波,远不止张贴一张通报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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